安徽省安庆市岳西县经济开发区 中新社发 吴均奇/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既是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内在要求,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应有之义。近年来,安徽省安庆市政法机关秉承“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的理念,锚定“进百强、上台阶”的发展目标,以“优”解“忧”安商护商,着力营造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2年以来,在安徽省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结果中,安庆市法治化营商环境连续9个季度位居全省第一。
坚持党的领导 彰显尊法重商的高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近年来,安庆市政法机关始终将党的领导贯穿于厉行法治、服务发展的各方面全过程。
主要领导亲自抓。市党政一把手始终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重大事项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调度、重要进展亲自过问,2024年市党政主要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40余次,推动解决了一批重点问题。
党委政法委牵头抓。市委政法委牵头开展协同化机制化常态化依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从保护知识产权等6个方面明确23条工作措施,每季度调度工作推动情况,着力研究解决一个单位想不到、办不了、办不好的难点、堵点问题,切实把党委政法委领导政法工作的综合性、贯通性、链接性转化为法治护航发展的强大效能。
政法机关具体抓。政法机关党委(党组)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打造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作为重要工作职责,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推进,并聚焦职能定位,出台相关工作指引、协同机制等制度规定43项,推动为企业服务、为企业家服务的各项举措更有针对性和操作性。
坚持严格执法 增强以法安商的力度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近年来,安庆市政法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依法惩治侵犯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努力打造让企业和企业家安心投资、安心创业的市场环境。
坚持依法打击。重点打击滋扰企业、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侵企行为,依法惩治金融诈骗、合同诈骗、串通投标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重拳整治侵企虚假诉讼和恶意“维权”行为,三年来,办理侵企案件641件,起诉503人,助企挽损5200余万元。
保持谦抑审慎。对355项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首违免罚,基本实现市域行政执法领域全覆盖。制定出台《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意见》,从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各环节选择最优法律路径,依法履职的同时,将执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降至最低。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准确适用人身性、财产性强制措施,累计评估涉企案件1015件,依法解除查冻扣等强制措施,释放资金4.3亿元。
强化监督管理。适时组织开展涉企犯罪案件法律监督专项行动,严格区分民事纠纷、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以及经济活动中的不正之风与违法犯罪的界限,严防利用刑事或行政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常态化开展涉企刑事“挂案”清理工作,坚决做到无事不扰、有事不拖,累计清理涉企“挂案”65起,为26家企业解除发展包袱。
坚持全面保护 拓宽依法护商的广度
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就是保护市场发展的信心。近年来,安庆市政法机关始终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促进市场有序流转,资源高效配置,激发广大企业和企业家创新创造活力。
坚持平等对待。建立健全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机制,制定并实施《安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企业和行业协会设立2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累计征集各类意见建议120余条,有效保障地方立法和重大决策反映企业需求。全面及时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废止和宣布失效126件,修改7件,确保企业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平等、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平等。
强化要素保障。依法保护企业自主经营权,准确认定企业和企业家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创新行为,依法处理股东资格确认、利益分配等方面的纠纷。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成立知识产权保护公证服务中心,探索远程视频公证模式,依法适用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侵权损害判赔力度,“怀宁贡糕”“桐城小花”等老字号商标得以保护。加大涉企案件执行力度,精准识别破产企业,以执转破推进9家企业破产重整,有序清出“僵尸企业”350余家,充分释放闲置资本40亿元,盘活闲置土地6500余亩。
助企健康发展。常态化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活动,组织安排41家律所律师结对服务104个省重点项目。加强对涉企案件的执法监督,联合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合力推行“放水养鱼”、信用修复等柔性执法措施,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挽救困境企业,300余家企业涅槃重生。
坚持纾困解难 提升用心暖商的温度
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问题就是帮助社会解决民生问题。近年来,安庆市政法机关坚持依法履职,准确把握宏观政策落实与执法司法办案的关系,用心用情帮助企业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常态化与企沟通。落实落细“民声呼应”工作机制,政法机关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基层,进园区、进企业,推深做实企业家约见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局局长、司法局局长等工作制度。2024年以来,共开门接访约访企业家983人次,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413个。
多元化为企解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广运用“六尺巷工作法”,探索在各类商会、行业协会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11个,配备调解员133名,成功调解涉企纠纷874起。在大型工程项目、大型企业、县(市、区)工业园区、乡镇(街道)探索建立“六尺巷农民工维权驿站”209个,为企业解决劳动争议纠纷323起,涉案金额达560余万元,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强化府院、府检联动机制,促进公共政策兑现358件、政府履约践诺14亿元。创新“检察+复议”化解矛盾机制,设立行政复议“六尺巷”调解庭,实质化解涉企行政争议400余件。
精准化助企防损。建立律师事务所与工商联及所属商会联系合作机制,将律师“助企工作站”建在园区一线,常态化开展为企法治体检等活动,2024年以来,已实地走访企业1200余家,撰写法治体检报告380份,梳理企业法律风险500余个,提出专业化意见建议714条,帮助企业有效防范化解经营风险。坚持以案促防,通过制发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和公安提示函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规范和加强行业监管。
坚持高效响应 突出服务亲商的精度
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必须打造一流的政务服务。近年来,安庆市政法机关坚持“把企业家当家人、把企业事当家事”的理念,以“店小二”式服务为企解难题,让企业进得来、办得好、留得住。
减少审批环节。深入开展“无证明城市”建设,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对确需证明事项,企业可通过数据共享、告知承诺、部门核验和“帮办代办”“自助办”等方式,按照规范化的办事流程实现证明材料免提交。上线“惠企通”信息化平台,建立“免申即享”机制,累计拨付资金4亿元,1500余家企业受惠获益。
开辟快速通道。推进“一网一次一门”改革,建成“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努力实现“一窗通办”“一网通办”“跨省通办”。设立涉企服务专窗20个,推行“周末轮岗制度”“预约服务”“不打烊”等服务举措,清单化管理涉企行政许可事项,涉企行政许可服务类事项即办率达87.65%,企业开办时限压减到6.17小时,一审、二审民商事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分别减少6.4天、11.5天,涉企案件平均执行天数缩短为43.5天。
注重以评促改。优先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负责人、新闻工作者、律师等群体中选聘首批营商环境体验官60人,围绕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要素环境、人文环境五个方面,对全市营商环境进行全流程接触、全过程体验、全方位评价,客观评估政务服务质效,及时发现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责任,努力形成“回应一个诉求、解决一类问题、提升一个领域”的良性循环。
坚持严管队伍 严把政商亲清的尺度
为政之要,重在用人。好的干部队伍,是凝聚力、战斗力,也是发展的推动力。政法队伍肩负的责任重、掌握的权力大、面临的诱惑多,必须打造一支纪律严明、行为规范、作风优良的政法铁军。近年来,安庆市政法机关始终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不断提升护企发展的能力、改进为企办事的作风、严格与企沟通的纪律,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转变服务理念。发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对标沪苏浙等先进地区,主动转变思想观念、拉高工作标杆,推动全面落实说“不”事项提级管理、首问负责制,解决首问不负责、简单说“不”等问题,提升工作效能,创优营商环境。常态化开展政法干警进园区、进企业等活动,实现法治服务零距离。
增强法治素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作为各级政法领导干部教育培训重点课程,纳入市、县党校主体班次,2024年以来累计培训政法领导干部及干警3700余人,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培训实现政法干警全员覆盖。出台《安庆市领导干部法治建设履职评价和结果运用实施办法(试行)》,市、县、乡6422名党政干部就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工作情况进行现场述职。注重从护航发展、服务企业、防范风险等工作一线发现和识别干部,市级每年评选表彰“十大优秀政法干警”,激励广大干警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严守纪律底线。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干警“八小时外”行为管理约束,定期梳理、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强警,为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紧盯“关键少数”和执法司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狠抓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的执行,从源头破除“关系网”“人情圈”,2024年推动政法机关干部轮岗交流700余人。
(原题:“安徽:高水平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系列报道之七 | 以“优”解“忧”,营造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2025年第10期